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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与梁园区、睢阳区、开发区签订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服务协议

文章来源:医保办 作者:医保办 发布时间:2013-01-17 阅读次数:

日前,我院与梁园区、睢阳区、开发区签订了2013年城镇职工(居民)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根据协议,上述辖区的参保职工(居民),住院医疗费用均在我院报销,用药目录范围、诊疗项目与市直职工医保相同。城镇职工起伏线600元,报销比例在职职工75%,退休人员80%,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8万元,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居民起伏线500元,报销比例65%,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6万元,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面对庞大的参保人群,我院医保办从改善软硬件环境、转变服务理念出发,本着“以人为本、构建和谐医保”的服务宗旨,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着力打造优质、高效、便民的医保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