闪回
8月20日,家住夏邑县太平镇谭庙村的谭先生求助说,以前新农合的参保费是每年每人50元,去年增加到了每人每年90元,但不久前村干部又说让缴2016年的新农保参保费,并增加到了每人每年120元。因为担心收费标准不符合规定,便向《晚报帮办》求助。
8月31日,记者从市新农合办公室了解到,省卫计委关于2016年年度新农合的收费标准没有得到省财政厅的批准,在省里关于收费的文件没有下发之前,已经要求夏邑县停止收费工作。
再报告
11月5日,记者从市新农合办公室了解到,河南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的相关文件已经下发。根据文件规定,2016年河南省参加新农合人员,个人缴费提高至120元。
据市新农合办公室的工作人员介绍,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于9月下旬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16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的通知》,明确筹资标准、组织领导等事项。
《通知》明确,2016年度全省参合人员个人缴费标准提高至120元。进一步调整、完善2016年度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的统筹补偿政策,加强门诊与住院补偿方案的衔接,合理设置住院起付线或低费用段报销政策,适当提高门诊费用报销比例和封顶线,适时扩大门诊费用报销覆盖范围,探索逐步将县级医疗机构部分慢性病门诊费用纳入报销范围,充分发挥门诊家庭账户和门诊统筹基金效益,在有效控制门诊转住院等不规范行为的同时,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补偿比例,引导常见病、多发病患者到基层就诊。
《通知》明确,完善参合人员基本信息。各地要始终坚持以家庭为单位自愿参加的原则,农村户口的中小学生和少年儿童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跟随家庭成员一起参加新农合,严禁为追求参合率而强行让单位和个人为农民垫资参合等错误做法。要认真核对、准确录入参合人员的基本信息,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信息比对工作,避免重复参合(保)现象发生。2015年起,建立参合人员基本信息上传制度。
《通知》还要求各统筹地区尽早部署2016年度新农合筹资工作。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对相关部门资助参合的五保供养对象、低保对象等特殊群体,要及时掌握资助范围和资助标准,提高特殊困难群体参合率,确保资助资金及时到位,避免重复缴纳参合资金。要加强对参与筹资人员的政策培训,引导广大农村居民积极参合、理性就医。
(原载2015年11月10日《京九晚报》第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