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是商丘市唯一一所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其前身为加拿大圣公会于1912年创办的圣保罗医院。秉承“重德、精业、求实、创新”医院精神,服务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担当人民医院社会责任。
医院规模:医院占地面积246070.79平方米,其中医疗建筑面积220920.22平方米。医院编制床位2000张,实际开放床位2374张,现有临床科室(病区)69个、医技科室23个。
学科实力:我院是河南省五大区域医疗中心之一,有心血管、神经疾病、儿童3个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神经病学、神经外科学、医学影像学、重症医学、眼科学、护理管理学、小儿内科学为河南省医学重点学科,实验诊断学为河南省医学重点培育学科。
重症医学科为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骨科、消化内科、心血管内科、重症医学科、儿科、神经外科为河南省临床重点专科;新生儿科为河南省新生儿保健特色专科;儿科、重症医学科、神经外科、妇产科、普通外科、神经内科、肾脏病科、麻醉科、呼吸内科和急诊医学科为商丘市临床重点专科。
神经内科、神经外科、骨科、呼吸病学、心血管内科学(CCU)、消化内科、急诊护理、妇科(生殖中心)、泌尿外科、皮肤科、肿瘤科、血液科、重症医学科、小儿内科、眼科、医学影像学(核磁、CT、放射、超声)、护理管理学、检验科为商丘市医学重点学科,全科医学科、病理科、疼痛科、分子生物实验室为商丘市医学重点培育学科。
我院有“中原学者工作站”1个,河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个。医学检验科、分子生物实验室、病理科为河南省免疫相关疾病医学重点(培育)实验室,内分泌实验室、眼科分子实验室、辅助生殖技术实验室、呼吸病学实验室为商丘市医学重点实验室。
人才队伍:医院现有在职职工2685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2418人(高级专业技术人员432人、中级专业技术人员1248人)。医院现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526人,河南省优秀专家1人,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5人,商丘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7人,商丘市优秀中青年科技专家8人。
一、补录招收专业
(一)招录计划
外科、妇产科、儿科、急诊科、超声医学科、放射科专业
(二)招收对象
本次招收符合临床类别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范围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为主,共分为四类:
1.在职人员:2025年度我院招聘的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符合专业报名条件的在职人员。
2.委培人员:各级医疗卫生单位招聘的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在职人员,需要以委托培养方式参加培训的人员。
3.社会人员:面向全国招收,原则上为择业期内(2023年、2024年、2025年毕业)拟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医学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备注:1.2022年及以前毕业的往届生需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方可参加本次招收报名。
2.统招全日制专升本按本科毕业生对待,但仅限报紧缺专业(乡镇卫生院、社区服务中心在职人员不受此限制)。
3.以上均不含各类在读研究生和中医、中西医结合专业毕业生及三年内有考研计划的人员。
4.进入国家系统后不得变更培训基地和专业,退培需退还财政资金,退培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住培。
二、补录时间
7月1日—7日,对未被录取的招收对象进行调剂补录,未被录取的招收对象可登陆http://kjjy.hnwsjk.cn,进行第二次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可在系统上直接打印《2025年河南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报名表》,务必于7月8日前,持该表到儿科医技楼十六楼科教科进行现场确认。
三、待遇保障
住培医师培训期间与培训基地签订培训协议,纳入医院住院医师统一管理,按照医院住院医师管理相关制度执行。
(一)单位委派的住培医师,培训期间原人事(劳动)、工资关系不变,委培单位、培训基地和住培医师三方签订委托培训协议,培训期间由医院发放相应补助。
(二)面向社会招收的住培医师,由培训基地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医保等社会保险。社会身份住培医师住培期间表现突出、成绩优异者,参加医院招聘时给予优先录取。
(三)住培医师第一年补助不低于4300元/人/月,第二年通过执业医师资格不低于4900元/人/月,第三年通过执业医师资格不低于5400元/人/月。
(四)全科、儿科、妇产科、急诊科紧缺专业住培医师每月额外增加补助200元。
(五)医院为住培医师免费提供住宿,不愿接受统一安排者住宿费自理。医院阅览室、电子图书馆、医学模拟实训中心、职工食堂等对住培医师开放,优秀学员可提供参加国家级或省级学术活动机会。
(六)住培医师免费使用医院中文期刊数据库、外文期刊数据库等教学科研资源。
(七)“两个同等对待”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1〕12号)和省卫生健康委等四部门《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豫卫科教〔2021〕16 号)文件规定: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培训合格当年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四、咨询电话
科教科:0370-2223201
QQ群:414692918
邮箱:sqsyykjk@163.com
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