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动态

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院务公开实施细则

文章来源: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4-23 阅读次数:

  根据《卫生部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2006年10月23日卫医发[2006]424号发布)、《卫生部关于做好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形势下院务公开工作的通知》(2010年10月19日卫医政发[2010]91号发布)精神和河南省卫生厅、商丘市卫生局有关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及职责
     (一) 组织领导
     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院务公开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和协调院务公开的各项工作,研究解决院务公开工作中   的重要问题。
     (二) 院务公开工作领导组职责
     1.负责审定院务公开实施办法、公开内容。 
     2.负责院务公开的领导和组织实施。
     3.督促、检查各科室的院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三) 院务公开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院务公开实施细则、相关制定、管理办法的草拟工作。
     2.落实院务公开工作领导组的工作部署,按院务公开要求的内容、形式、时限督促相关科室落实各项公开工作。
     3.负责受理群众对院务公开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并进行反馈。
     4.负责对合理的意见或建议的整改落实工作。
     5.负责院务公开资料的收集和归档。
     二.院务公开基本原则、标准和时间
     (一) 原则
     1.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积极推进依法行医、依法执政,严格办事程序,切实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
     2.坚持求真务实的原则。一切从实际出发,把群众反映强烈、普遍关心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等问题作为院务公开的重点,切实做到让群众和职工满意。
     3.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实行院务公开,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 标准
     1.坚持院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2.公开的内容全面,符合有关规定和医院工作实际。
     3.公开的内容要具体,程序规范,时间及时。
     4.职工群众知情率均符合标准。
     (三) 时间
     每季度公开一次。有重大决策事项按要求做到一事一公开,便于群众监督。
     三.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 向社会公开的医院院务主要内容
     1.医疗机构概况
     1.1  公开医疗机构基本信息。
     1.2  医院依法执业登记的主要事项。包括医院等级、名称、地址、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诊疗科目、床位、重大医疗技术准入。   
     1.3  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许可等。
     1.4  公开重点专科的人员组成。重点学科(室)名称、学科带头人基本情况以及学科人员组成、技术实力等。
     1.5  公开承担的教学任务。
     2.医疗机构环境
     2.1  公开医院的位置及周边的交通。
     2.2  公开医院院内交通线路及导诊路标。包括门诊、急诊、病房、行政、功能检查等各部位的设置、位置格局,路标引导指示牌,“生命绿色通道”指示牌,院内交通指示牌。
     2.3  公开紧急情况应急避难疏散通道。
     3.行风廉政建设
     3.1  公开医德医风建设的有关规定及监督途径。
     3.2  公开病人权利和义务的主要内容。
     3.3  公开接受捐赠资助的情况和受赠受助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
     3.4  公开服务投诉方式和上级部门投诉方式。
     3.5  公开行风廉政建设情况。
     4.医疗服务
     4.1  工作人员佩戴标牌上岗。
     4.2  公开临床、医技科室名称、服务内容等医疗服务基本情况。
     4.3  公开专科、专业门诊、专科特色。
     4.4  公开医疗机构服务时间。
     4.5  公开门诊、急诊、住院服务流程和便民服务流程。
     4.6  公开预约挂号方式、门诊诊疗项目、医疗人员的专长和出诊时间、节假日值班安排。
     4.7  公开特殊人群优先措施。
     4.8  提供门诊咨询服务。
     4.9  提供健康教育咨询服务。
     4.10  公开特需服务的项目内容、服务对象。
     (二) 向患者公开的医院院务主要内容
     1.服务告知
     1.1  向患者及家属沟通病情。
     1.2  向患者及家属告知特殊诊疗服务的流程、费用及有关事宜。
     1.3  向患者告知辅助检查前的注意事项。
     1.4  向患者公开投诉管理部门及其办公地点、联系方式。
     1.5  公开医院纠纷的处理途径、程序。
     1.6  公开向患者提供病历复印服务流程和地点及有关注意事项。
     2.服务价格及收费
     2.1  为患者提供收费查询服务。住院病人费用实行 “一日清单”制度,出院时提供总费用清单,门诊患者提供药品价格清单。
     2.2  公开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药品价格、医用耗材价格。
     (三) 向内部职工公开的医院院务主要内容
     1.“三重一大”制度落实
     1.1  公开有关医疗机构改革发展的重大事项决策。
     1.2  公开重要人事任免。
     1.3  公开重要项目安排。医院重大建设、修缮项目;大型医用设备购置的决策和执行情况。
     1.4  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
     2.业务管理
     2.1  公开医疗质量管理制度和具体措施。
     2.2  公开医疗质量和安全信息。医疗质量主要指标,如甲级病案率、入出院诊断符合率、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医院感染率、无菌手术缺口甲级愈合率等;重大医疗事故争议、医疗事故的处理结果。
     2.3  公开医院各项管理制度。医院行政管理制度;医院医疗管理制度。
     2.4  公开临床、医技科室的诊疗护理常规。
     2.5  公开重点部门的工作流程。如急诊、手术室、产科、供应室等。
     2.6  公开应急方案。包括突发医疗、公共卫生事件与自然灾害等应急方案。
     2.7  公开药事管理的有关事项。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组成及工作开展情况、药事管理规定;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及其重点监控的药品使用情况。
     2.8  公开药物、高值耗材使用监控结果。主要药物如抗菌药物等临床应用的监控结果;主要高值耗材使用监控结果;处方点评结果。
     2.9  公开财务管理经营情况。年度财务预、决算情况、招待费、出差费支出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投资及其收益情况;各种医疗设备投资及其收益情况。
     3.职工关注事项
     3.1  公开职工权益相关事项。职工的工资、福利、养老金、劳动保护和其他社会保障基金的缴纳等涉及职工的切身利益情况;医疗保险的缴纳情况;重大科研课题的立项及经费使用情况,科研开发、科研成果的转化及社会经济效益等情况;专业技术资格评定标准、条件、程序和结果;卫生技术人员培训、进修计划等。
     3.2  公开人事管理有关事项。人事管理和改革方案;工作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岗位条件;新聘用工作人员的计划、招聘标准、程序和招聘情况;工作人员辞职、辞退、聘用、解聘的政策;内部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四.院务公开的形式
     根据公开事项的不同性质和特点,主要采取对外、对内两种公开形式。
     (一) 对外公开主要采取以下形式
     1.在门诊、病房醒目位置设立公开栏。
     2.编印、发放宣传资料。
     3.设立电子触模屏、电子显示屏、宣传橱窗等。
     4.通过医院网站或政府官方网站公开。
     5.设立意见箱、监督投诉电话。
     6.设立咨询窗口、宣教门诊、导诊台。
     7.悬挂标识、展牌。
     8.建立医患沟通、社会监督员制度。
     9.提供门诊收费清单、住院患者费用 “一日清单”及出院“总费用清单”。
     10.以告知谈话记录或医患协议书、各种知情同意书等形式公开。
     (二) 对内公开主要采取以下形式
     1.职工代表大会。
     2.通过党委会、院长办公会、院周会、科主任例会等形式进行公开。
     3.设立院务公开栏,并运用院报、医院网站等形式,及时通报公开内容。
     4.以医院发文、手册、工作指南等形式公开。
     5.对干部聘任、职称评聘和职工评先评优等事项进行公示。
     6.领导班子成员及职能科室中层干部每年要进行年终述职,临床科主任要在由学术委员会和院领导组成的考核评审会上述职,接受民主评议和测评。
     五.监督检查
     (一) 实行院务公开责任制。院务公开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要对落实院务公开内容、项目进行责任分工,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请各责任科室认真做好职责范围内的院务公开工作。
     (二) 认真督导检查。院务公开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对院务公开工作执行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督导检查,对于责任科室工作不到位、公开内容更新不及时,应责成其限期整改,并将督查情况列入科室综合目标考核。
     (三) 各责任科室要把公开的内容按规定及时公开,并不断扩大公开范围,不断创新公开形式,不断拓展公开内容,不断完善公开制度,不断提升公开效果,使医院与社会群众沟通的渠道更加畅通,为医院的稳定发展服务。
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以往有关我院院务公开工作规定与本细则不一致的,以本实施细则为准。

二0一一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