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经院办公会研究决定,2016年清明节我院放假1天,即4月4日(星期一)放假。4月5日(星期二)开始正常上班。
院综合办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