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减少医疗纠纷发生,5月25日,中国研究型医院学会在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举行“2018医疗纠纷新法适用高峰论坛”,来自全国各地近300名医学、法律界的学术精英参加了此次论坛。
本次论坛以医疗纠纷新法适用暨医疗机构理解与应对为主题,通过学习并梳理医疗卫生领域中的法律法规等各项规章制度,使其正确的在实际医疗纠纷处理中理解和运用,并克服解决常见的难点问题,讨论分享医疗机构的应对措施。
据介绍,在医疗损害责任案件中,鉴定环节至关重要,2017年12月14日起开始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医疗损害过错鉴定的启动、实施、质证等多方面内容进行了规定,而即将出台的《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也将对医疗损害过错鉴定有着新的展望与期待。
来自北京积水潭医院医患办主任陈伟,针对医疗损害司法解释中,医疗机构的理解与应对做了全面的解说,并着重强调了最高法院医疗损害司法解释涉及医疗损害责任案件的责任主体、举证分配、医疗损害鉴定等诸多方面提出新规,医疗机构必须尽快学习并适应这一法律变化,从而更好地规避风险。
“此次高峰论坛会是全国性高精尖的论坛会,同时,我们通过此次的学习能更好地知法、懂法,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此次论坛,也为更好的化解医疗矛盾提供了科学策略。”来自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神经外科护士长王翠香说。
据了解,此次会议由中国研究型医院学会主办,商丘市人民政府、商丘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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